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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 突破口 (5 / 6)_

        更为重要的是——

        内阁工作组出具的重整方案,根本不会影响取回权的行使。

        不管重整方案怎样削减小债权人的利益,都无法阻碍取回权。

        像是在暴雨深山之中,忽然又出现了一条通往山下的路。

        在绝境处又逢生!!!

        北原同时还拿起了一份合同,“我们的运气还相当好。记得之前,日钢拖欠车间承包商的款项吗。日钢的法务,自作聪明。你可以看到他们的合同是怎样写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合同里写道,钢材交付之后,日钢就具有付款义务,但是需要等钢材质量进行检测,款项才能给付。在确定产品质量符合要求之前,钢材结算款转入日钢专用账户,由日钢替承包商暂为保管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看到合同措辞了吗。合同写的是,日钢替承包商保管款项。也就是说在专用账户的钱,已经是承包商了,而不是日钢的了。即,承包商可以在破产程序中,对这些结算款也一并行使取回权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日钢的法务当初这样草拟合同,可能是想要规避欠付款项的逾期利息。但是,现在这个写法,正好能被我们用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个年轻男律师,找到了当前案件的一个突破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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